| 关于开展“助理ASE”资格认证工作的暂行办法 |
| 进入论坛 2006-3-30 17: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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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助理ASE”是ASEA工作中,对自动化系统工程领域工程技术人员最初级的职业资格认证;其资格认证对象是: (1)在企业自动化工作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具有大学工科专业本科毕业学历者; (2)在企业自动化工作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具有大专工科专业毕业学历者; (3)具有大学工科专业本科同等学历,在企业自动化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 第二条 所有申请“助理ASE”资格认证者,均需通过由中国自动化学会ASEA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助理ASE技能培训与考核”,合格者才能获得由中国自动化学会签发的“助理ASE”资格认证证书。 第三条 助理ASE的技能培训与考核,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培训与考核大纲、统一命题和统一考核与评审。 第四条 有权参与助理ASE技能培训与考核的单位是:由中国自动化学会ASEA办公室授权的ASEA培训中心和ASEA技能测试中心。 第五条 在高等工科院校设有ASEA培训中心和ASEA技能测试中心的,可在本校自动化专业(及相近专业)应届毕业生中试点发放“助理ASE”资格认证证书工作;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自动化专业(及相近专业)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经过不少于40小时的助理ASE技能培训,并经考核通过者; (2)自动化专业(及相近专业)应届毕业生,可将其毕业设计的选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和助理ASE技能培训与测试结合起来进行,并经考核通过者。 第六条 工科大专院校的自动化专业(及相近专业)应届毕业生,除满足上述第五条中所规定的两个条件之一外,还需增加一门自动化系统综合知识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发放“助理ASE”资格认证证书。 第七条 助理ASE的技能培训教材,由中国自动化学会ASEA办公室培训与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统一编写,在统一教材未出版以前,各ASEA培训中心和ASEA技能测试中心可根据自己的实验室设备及实验条件临时编写技能培训辅助材料,但该临时编写的技能培训辅助材料,需经ASEA办公室审查通过后备案。 第八条 本条款同样适用于申请“助理ASE(智能建筑专业)”资格认证证书者。 第九条 凡通过助理ASE技能培训与考核的人员,中国自动化学会ASEA办公室均在其工作网站http://www.asea.org.cn上公示。 第十条 凡有权参与助理ASE技能培训与考核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的ASEA技能培训与测试系统(硬件与软件)准备情况,如实上报给中国自动化学会ASEA办公室,待ASEA办公室技能测试工作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助理ASE的技能培训与考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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